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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木工一般安全规程

发布时间:2024-06-27 16:40:24 浏览量:27

建筑木工一般安全规程
  3.18.1.严格遵守建筑高处作业安全规程和手工木工安全规程。
  3.18.2.工作前检查所用工具,如有损坏或松动,要及时修理,不得将就使用。
  3.18.3.工作场所要保持清洁,刨花、木屑、废料应随时滑出场外。工作场所应有消防设施,严禁抽烟或点明火。工作场所的尖锐物件和木板上的朝天钉应及时除掉。
  3.18.4.打眼时应使用平顶锤,两人不得对面作业。
  3.18.5.基建作业工地与高空地面同时交叉作业时,所有工人必须戴安全帽,所用工具要放在工具袋内或篮筐内。
  3.18.6.有险情的架子,墙壁、砖石要及时排除,不准冒险作业。
  3.18.7.砍木楔子和使用回头刨子时,注意力要集中。
  3.18.8.立柱子、门框和窗框时,必须钉上牢固的拉杆。拉杆不准钉在脚手架上或其他临时不稳定的设备上。
  3.18.9.不准在架子上或墙上锯木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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